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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教学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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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教学资源库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业院校:

  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3号,简称《通知》)要求,今年应对2015年度立项建设的“新能源类”等22个资源库、2017年度延期验收的“园艺技术”等2个资源库、2017年度验收暂缓通过的“数控技术”等2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和2016年度支持的“会计”等4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共30个项目进行验收。

  根据《通知》规定,经主持单位申请、我部审核,同意“刑事执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珠算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针灸推拿传承与创新”3个资源库、“会计”“酒店管理”2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延期验收。专家组按照规定程序在线审阅验收材料、登录试用,听取陈述答辩,参考运行监测数据,重点评议了资源库的任务完成度,预算执行、管理与绩效,资源开发与建设,以及资源库的应用与推广、特色与创新、管理与共享、教学实践应用、社会服务、资源更新应用长效机制等情况,并出具了意见建议。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确定,“新能源类”等24个资源库通过验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烹饪工艺与营养传承与创新”资源库暂缓通过验收。验收结论详见附件。

  验收通过的资源库,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提升建设和应用水平。立足“能学、辅教”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专业教学改革;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建构逻辑,持续提升资源库建设水平;强化“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共建共享”的应用要求,持续完善运行平台功能、提高教与学的效果;健全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确保每年新增和更新资源比例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每年新增用户数量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并保持用户活跃程度。我司将继续加强对已验收资源库的运行监测,不定期公布建设与应用情况报告;对已验收的资源库中资源更新不力或应用情况较差的提出警告,经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终止后续建设、取消国家级资源库资格,相关建设单位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

  延期验收和验收暂缓通过的资源库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4号)要求组织整改,与下一批次应验收资源库一并接受验收。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232

  联系人:孙辉 任占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育部国家教学资源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要求,根据《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19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按照“国家急需、全国一流、面向专业”的要求,围绕国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服务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聚焦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批优质资源库,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带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为在校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服务,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完善共建共享平台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力调配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组建并扩大共建共享联盟,共同建设并不断更新优质专业教学和职业培训资源,率先开展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现校际之间、校企之间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健全资源认证标准

  发挥资源库专业领先优势,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教材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基础上,资源库主持单位要牵头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资源库相关规范和制度,在资源库内建立健全资源认证标准,用于资源的建设、聚集、应用和推广。

  (四)探索资源交易机制

  对接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资源库主持单位要牵头探索建立基于资源认证标准的学习成果积累、转换和资源交易机制。鼓励以资源库为载体持续深化校企合作,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牵头按规定自行处理。

  二、工作要点

  (一)备选资源库申请

  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9)》(以下简称《手册》,见附件1)“七、申请条件”的,可依据《手册》“八、备选资源库申请流程”进行申请。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9年6月1日至23日登录教育部职成司主页“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资源库申请书》(附件2),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省级推荐公函(1份)于6月28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

  已列入2018年度资源库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参加新一轮遴选时免于省级推荐。申请项目可直接更新管理系统中原有的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于6月28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直接进入材料公示环节。

  我部将从申请资源库中遴选确定2019年度国家级资源库备选项目库,并择优立项支持建设,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本专项)预算安排情况予以支持。

  (二)升级改进支持项目遴选

  符合《手册》“十一、管理机制”“(一)持续支持”要求的已验收资源库,可申请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第一主持单位须于6月1日至23日登录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升级改进方案,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1份)于6月28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

  我部将根据项目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支持建设,结合部本专项预算安排情况予以支持。

  (三)年度验收工作

  2019年获得最后一笔部本专项资金支持的立项建设资源库项目和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2019年验收暂缓通过和延期验收的资源库,均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整改)任务和项目绩效评价,准备接受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方灿林 任占营(职成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成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QQ工作群:315439943(业务)

  624562120(财务)

  教育部国家教学资源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简称“职教20条”)提出的“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4号),结合项目评审情况,经商同意将专家认为基本具备立项条件的2018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简称资源库)项目备选库中排序前15个项目和排序靠前的3个升级改进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予以立项,先使用项目筹措资金启动建设,待部本专项资金到位后的次年进行项目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充实完善建设方案。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会同参建单位,根据“职教20条”要求,结合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方案。根据新要求建设任务有增加的,应相应调整预算,变更绩效目标。立足“能学、辅教”的功能定位,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建构逻辑,制定并实施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持续推进专业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并不断更新优质专业教学和职业培训资源,实现校际之间、校企之间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强化“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应用要求,完善运行平台功能,提高教与学的效果。积极对接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和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健全基于资源认证标准的学习成果积累、转换和资源交易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面向社会学习者和企业员工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

  2.审核和报备。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于5月20日前将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报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于5月21日至27日,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上传项目任务书,登录预算执行季报系统、上传核准的预算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并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上述资料纸质版(网上直接打印,一式三份)于6月12日前函报我司。

  3.公示和立项。我司会同财务司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门户网站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专栏公示有关资源库项目任务书。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任务书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由项目第一主持单位按照资源库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向我部申请和报备。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取消立项资格。

  (1)任务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专家审核通过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2)公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

  (3)今年应该有验收项目但未通过验收(含申请延期、暂缓通过)的。

  4.坚持边建边用,注重推广应用。项目第一主持单位应会同联合主持单位,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厅函〔2016〕28号)和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要严格依据任务书建设开展项目建设和应用,建立健全“边建、边用、边推广、边提升”的良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资源库的建设与应用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加强项目监测,建立负面清单。资源库项目须接受和配合项目管理系统对其资源质量和使用成效进行监测。我部适时抽检并不定期公布建设与应用情况报告,对建设进度不力、应用效果差和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警告,经连续2次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终止后续建设、取消国家级资源库资格,相关建设单位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监测和抽检情况将作为验收工作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方灿林 任占营(职成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 010-66096232(职成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职成司)

  [email protected](财务司)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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