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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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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容不得一丝懈怠,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在关键时刻来不得“拉稀摆带”, 用过硬作风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秋玲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吴庆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应齐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重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党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向平舆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当地政府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 xxx(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xx;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我县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限制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县卫健部门报告。

  2. 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 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 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 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县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工作,确保停课期间学生在家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 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 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改善卫生, 强化教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组织开展市内各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及时将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3)体卫艺科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科室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开学后,学校要做好晨捡、午检及其记录和报告工作。师生每天早上和下午到校要有专门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班主任每天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了解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要做好假期学生出行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了解其是否出入过武汉及是否接触过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等已经报告病例的疫区,询问了解学生在假期期间的身体状况,落实好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3)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早做好消毒药品、体温计等防疫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室及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坚决不让病毒进入校园。

  (4)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于每天上午 9:00 和下午2:00 通过工作微信群向教育局报告晨、午检及其他防控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各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领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播的一切 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及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机关办公室、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本预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编制本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附件:

  xxx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政府教育专职督学

  xxx 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在体卫艺科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联系人:xxx xxxxxxxxx

  邮 箱:xxxxxxx

  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①复测体温。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 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 报请县教体局批准:③发现1 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 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④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 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局学校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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