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7月1日起,蚌埠市将依照全省统一标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而2016年蚌埠社保缴费比例具体如表:
2016年度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
险种
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单位
19%
企业个人
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单位
8%
企业个人
2%
工伤保险
企业单位
0.2%—1.9%
企业个人
无
生育保险
企业单位
0.5%
企业个人
无
失业保险
企业单位
1%
企业个人
0.5%
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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