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
税收情况编辑目前,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财政部在2010年11月18日刊发的一纸通知———《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表明,我国将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教育费附加有两种, A、教育费附加 3% 为国家征收; B、地方教育费附加 为地方征收 2%。
1、上海的附加税一般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农村教育费附加”、“河道维护修理费”、“农村医疗基金”......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的征收比例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分别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农村教育费附加”,国家规定的税率为3%,但有些地方还要征收一定比例的地方教育费附加。上海地区应该是按照3%来征收的吧, 一直是按3%来缴纳的。
4、“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如果企业在市区内大概不用缴纳这个费用,比例为1%。
5、“农村医疗基金”,这个税种从今年起 所在的税务部门就不征收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以前都是按0.5%来征收的。
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市区7%、县镇为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2%以上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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