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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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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有效期延长,引得不少国家纷纷抛来签证“福利”。昨日从新加坡、澳洲等国家驻华使馆官网了解到,包括印尼、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均将对中国游客施行新的签证政策。对此本市多数旅行社也纷纷布局新线路,以便让更多人走出家门游世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7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7篇

【篇一】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车险费改新政策解读 近日,保监会发布 《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车险费率定价的自主权。其中,四川地区两大自主定价系数下限从0.85下调至0.75。这也意味着,驾驶习惯良好的四川私家车车主最低将享受到3.4折的商业车险优惠。

  新一轮车险费改启动

  2020年,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市场化改革,即“一次费改”正式开启,其不仅满足“即时生效”需求、将家庭成员列入承保范围、意外及自然灾害损失可获赔、解决“高保低赔”问题等,还对保费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变为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同时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范围由0.7-1.3,扩大为0.6-2.0,而其中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均在0.85-1.15之间由保险公司自行调整。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险企在定价上基本按双系数的最低取值进行定价。根据保监会披露数据,商车费改后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行业综合成本率较为稳定,但从结构上看,赔付率下降而费用率提升。在国信证券(002736,股吧)分析师王继林看来,商车费改的初衷在于实现车险定价的市场化以及“让利于保户”,努力实现综合成本率的稳定,费用率下降和赔付率提升的局面,但实际结果与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为二次费改相关政策的出台埋下伏笔。”

  随着《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的下发,“二次费改”亦正式启动。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费改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主渠道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此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进一步扩大自主核保系数下浮空间。其中,在四川地区,两大自主系数均由最低8.5折下调为最低7.5折。

  消费者受惠空间扩大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到1.46亿辆,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6辆私家车,成都、深圳、苏州等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70辆。市场人士指出,此次改革的政策是只奖不罚,仅下调了折扣最低幅度,未对上限做调整,可以说是单边利好消费者,可带来整体保费的下降。

  事实上,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且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而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如四川将低至0.3375。

  这也意味着,“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四川车主,最低将享受到3.4折的商业车险优惠,下降幅度超过20%。

  以成都一辆商业险总保费为5000元的私家车为例,只改变NCD、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其他系数不变的情况下,二次费改前的最低保费是5000*0.4335=2167.5元,二次费改后的最低保费是5000*0.3375=1687.5,较二次费改前便宜480元。同时由于最高保费为5000*2.645=13225元不变,最高和最低保费之差达到了11537.5元,相差6.84倍。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有自己的风险识别系统和风险选择权,并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灵活定价,这意味着不同的车、不同驾车习惯的车主将享受不同折扣,并非每位车主都可以享受到最低折扣。保险人士对此指出,车主在选择时也应避免一味的追求低价格。更多的从驾驶员驾驶习惯、出险情况、车龄车型等因素考量,同时留意后期的保险服务体验。

  另一方面,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亦有望迎刃而解。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并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据测算,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篇二】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五险一金2020新政策

五险一金的具体类型

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和缴费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年?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参加养老保险的法规依据主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等法律法规。

4. 企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社保机构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核定应缴数额→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社保机构根据保险费到帐情况记录个人账户→社保机构每年打印个人账户清单发给企业和职工。

5.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6. 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休: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7.退休后,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8.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9.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怎样计算?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当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10.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确定在省社平工资60%—300%之间?

主要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过分悬殊。实行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部分,它是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为计算依据。如果职工缴费基数过低,储存额就过于少,待遇太低,就会影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目的是控制高收入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减轻财政负担。高收入职工(及其所在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商业保险等办法,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11.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费”这种观点正确吗?

不正确。“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这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试举例做比较:假设缴费基数每月为1000元(不考虑缴费基数调整和利息等因素),缴费年限30年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则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为165元。两者相差一半,如果考虑利息等因素,则差额更大。

12. “断保”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以前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职工,因为劳动关系变更等原因,停止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种现象叫做中断保险关系,也叫做断保。断保对职工的影响,一是因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的减少而降低退休待遇,有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丧失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二是影响再就业,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不及时接转,那么新的就业单位将不能及时为你续缴养老保险费,则损害了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13. 哪些人员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

(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14. 办理续保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1)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2)个人账户对帐单(对帐单上需加盖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章”);

(3)本人身份证件;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失业人员的需携带失业保险手册或有关证明。

15.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费吗?

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16. 为什么说职工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社保机构按照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基数11%的金额记入个人账户,逐年累记并计算利息。个人账户清楚记录职工的缴费情况,并作为退休时计算待遇的依据。因此说,年轻时缴费是为了自己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17. 劳动者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后,已缴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的,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篇三】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车险费改新政策解读2017

  

  

   随着《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的下发,车险二次费改的靴子终于落地实施,车险市场将继续发生更深刻的变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车险费改新政策解读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车险费改新政策解读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车险费率定价的自主权。其中,四川地区两大自主定价系数下限从0.85下调至0.75。这也意味着,驾驶习惯良好的四川私家车车主最低将享受到3.4折的商业车险优惠。

  新一轮车险费改启动

  2017年,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市场化改革,即“一次费改”正式开启,其不仅满足“即时生效”需求、将家庭成员列入承保范围、意外及自然灾害损失可获赔、解决“高保低赔”问题等,还对保费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保费=(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变为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同时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范围由0.7-1.3,扩大为0.6-2.0,而其中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均在0.85-1.15之间由保险公司自行调整。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险企在定价上基本按双系数的最低取值进行定价。根据保监会披露数据,商车费改后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行业综合成本率较为稳定,但从结构上看,赔付率下降而费用率提升。在国信证券(002736,股吧)分析师王继林看来,商车费改的初衷在于实现车险定价的市场化以及“让利于保户”,努力实现综合成本率的稳定,费用率下降和赔付率提升的局面,但实际结果与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为二次费改相关政策的出台埋下伏笔。”

  随着《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的下发,“二次费改”亦正式启动。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费改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主渠道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此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进一步扩大自主核保系数下浮空间。其中,在四川地区,两大自主系数均由最低8.5折下调为最低7.5折。

  消费者受惠空间扩大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到1.46亿辆,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6辆私家车,成都、深圳、苏州等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70辆。市场人士指出,此次改革的政策是只奖不罚,仅下调了折扣最低幅度,未对上限做调整,可以说是单边利好消费者,可带来整体保费的下降。

  事实上,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且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而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如四川将低至0.3375。

  这也意味着,“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四川车主,最低将享受到3.4折的商业车险优惠,下降幅度超过20%。

  以成都一辆商业险总保费为5000元的私家车为例,只改变NCD、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其他系数不变的情况下,二次费改前的最低保费是5000*0.4335=2167.5元,二次费改后的最低保费是5000*0.3375=1687.5,较二次费改前便宜480元。同时由于最高保费为5000*2.645=13225元不变,最高和最低保费之差达到了11537.5元,相差6.84倍。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有自己的风险识别系统和风险选择权,并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灵活定价,这意味着不同的车、不同驾车习惯的车主将享受不同折扣,并非每位车主都可以享受到最低折扣。保险人士对此指出,车主在选择时也应避免一味的追求低价格。更多的从驾驶员驾驶习惯、出险情况、车龄车型等因素考量,同时留意后期的保险服务体验。

  另一方面,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亦有望迎刃而解。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并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据测算,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篇四】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2020年社会抚养费新政策

【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

xx年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xx年12月4日通报,xx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xx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万元。

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征收规定】

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存在问题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

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即使是这样,在很多地方还是有好多强制性的。孩子还没生下来,由于和“计划生育的”顶了几句嘴,被带到了“公社”里拘留了。可能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

第二,这些钱被收了以后弄到哪里了,是不是用在了“社会抚养”上。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三,为什么会由于地方上的“领导”换了以后,“社会抚养费”就跟着变了,而且是变高了。协商好了一次交清,却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换而改变;

第四,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时是不是也要缴这个费用,让人感觉和“旧社会”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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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2021网约车新政策实施新规全文_网约车新政策最新消息

2021网约车新政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2021网约车新政策: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2021网约车新政策: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2021网约车新政策: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2021网约车新政策: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六】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2021年考驾照新政策

1.报名基础费和学时费:报名一般要交1000+的报名费,除此之外,学多少交多少,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总共40个学时,以平均每学时最低100来算,要花费4000以上。

2.分时段付费:培训时段分为工作日和周末及节假日,若工作日收费在100-150元之间的话,高峰时段会更多。

3.补考费:考试未通过,培训人员会根据学员情况增加不少于10个学时的训练时间。

年后改革学时减少,学车时间延长

新模式的总学时比原来少了10多个学时,但每个学员每天实际操作学习时间不得超过4学时,意味着练不好教练还不能给你开小灶。对于一些还没掌握熟练又要马上考试的学员,不仅增加挂科风险,还会耽误学车进度。

年后是一年中最旺的报名高峰期。与往年相比,今年不仅多了计时收费,而且预约练车、考试更难了。刷完学时再等预约,几个月拿证或许要延长到一年以上。

按老模式报名不冲突

上海已经率先宣布新规执行日期,同时也规定了今年年底之前已正式报名排班的传统培训机构学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采用原方式学车。

强调年前报名的原因,一方面是新规执行后难度可能增加,部分地区已增加科二、科三的考核标准;另一方面是预约考试的顺序是根据报名后学时达标的先后。所以有意愿报名的朋友务必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安排。

1、关于价格: 每小时收费 不低就目前的市价来说,物价水平较低的地方都要80元/小时;而对于大部分的二三线城市而言,差不多集中在120—150元/小时了!

科二科三差不多是40个学时,那么是学习科二科三的练习费用将是5000左右;

2、关于时长: 学车时间或比规定的学时长

就新规来说,学时是缩减了。但是却需要刷完学时才能预约考试,在漫长的预约中,你可能对所学内容有所遗忘,那么预约成功后,可能还需额外几个小时的复习费用。

虽然对于大部分学员而言,按学时规定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应该没问题,但是对于资质较差的学员,“笨鸟多飞就得需要多支出”!

3、关于补考: 补考费用成本上升

如果学员考试未通过,除了缴纳相应的补考费外,还将由教练提出增加相应的学时,保证学员通过考试。这将意味着学员没通过考试,还需要相应的培训后才能进行预约;

4、关于路考: 300公里里程的硬性规定

如果按科三每个人都要完成300公里里程的话,那么将会使部分驾校的教学成本因油费、车辆磨损费用、教练的人工支出而增加,而这笔费用最终也平摊到每个学员的头上来!

因为新计时系统的启动,课时的调整,报考学习驾照的费用肯定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作为普通学员而言,费用或将上涨千元,而对于资质较差,需要多练习、补考的学员而言,费用或将增加千元不止。

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考点下放至县

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实行自主报考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

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七】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

2021深圳楼市新政策 2021深圳入户新政策

一,社保的积分,很有可能会降分,从2021年1月份开始社保封顶最高积分是只有30分了。从2021年1月初到2021年12月底,社保的封顶积分最高是60分的。社保的积分算法是养老保险是每满12个月,积3分,其他四个险种是每满12个月,积1分。然后根据社保实际所交记录,来计算您的社保积分。

二,房产房产是可以积20分至30分的。商品房还有房贷的,可积20分。商品房红本在手,无抵押房贷的可以积30分。

三,如果积分还不够100分的标准,只能考深圳本地的紧缺工种资格证书来积分了。外地的证书,或者非紧缺工种证书是无法积分的。

四,如果您是全日制统招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是有机会直接调深户的。

五,如果您的年龄在35周岁以内,社保五险已经在深圳交满3年,再考一个70分的紧缺工种证书,是够条件直接调深户的。

六,2021年新的入户政策,可能对超生这一块会有所放松,敬请大家多多留意。也可以跟我们取得联系,保持最新政策沟通交流。

深户

1、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2、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3、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4、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利率9折;

6、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利率1.1倍;

7、深户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8、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9、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10、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11、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12、深户单身(含离异)已有1套深圳房产,禁贷。

非深户(需5年连续社保或纳税)

1、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2、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3、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4、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非深户家庭/个人已有1套深圳房产,禁贷。

三、假离婚、境外人士深圳购房

根据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

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真假离婚都只能买一套住房了!);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关于车险费改新政策2021(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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